教学部
下设科级机构工作职责
教学部下设教研教改科 、教学运行科、学籍管理科、实践教学科、沫若学院教务科、考试科六个科室,其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一)教研教改科工作职责
1.组织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与调整
2.专业建设规划与结构调整、新专业申报
3.专业负责人选拔与管理
4.各级各类专业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5.优质课程申报与管理
6.组织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
7.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8.“四新”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9.教学团队与虚拟教研室管理
10.教学成果奖的申报
(二)教学运行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本专科生常规教学运行管理,主要包括开课、排课、调停课、公共教室临时使用审批等工作;
2.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中理论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工作;
3.负责通识教育选修课常规运行工作;
4.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理论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5.负责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的选拔与管理工作;
6.负责教学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
7.负责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
8.负责教学部及oa系统印章管理;
9.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基报表、本科状态数据数据收集;
10.负责教材的选用,编排、复核教学用书计划和征订目录;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籍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学分清理、学籍处理工作;
2.负责普通全校全日制学生新生、在校生、毕业生注册工作;
3.组织毕业资格审查(含往届)、学历证书制作及发放工作;
4.负责学位办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负责学位证书制作、发放、注册工作;
5.负责学生专升本工作(含录取、档案收发);
6.负责全日制学生信息维护;牵头组织新生和毕业生照片采集工作;
7.负责教学部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
8.指导出国、出境、专升本、转专业等学分成绩认定;
9.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基报表、本科状态数据数据收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修订实验、实践教学管理文件并牵头实施;
2.负责组织全校各专业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的审定工作;
3.负责全校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的检查;
4.负责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建设、验收与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周”管理和经费、工作量预审工作;
6.负责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校级抽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定工作;
7.负责教学院试讲试教和校级抽检工作;
8.负责全校专业实习、见习(含基地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9.负责实验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中实验教学管理平台、教育实习管理平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维护;
10.负责教学部资产管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沫若学院教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沫若学院培养方案制定;
2.负责沫若学院任课教师、导师选聘工作;
3.负责沫若学院优秀学生选拔、组班及班级管理工作;
4.负责沫若学院教学运行、质量监控和考核评价工作;
5.组织外聘专家讲座;
6.负责全校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相关工作;
7.负责全校各类学科竞赛项目类别认定、师生奖励和工作量审核认定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考试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乐山师范学院考点报名、组考等相关工作;
2.负责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相关工作;
3.负责计算机等级考试及相关工作;
4.负责专升本考试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