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国(境)前,教学院根据项目的性质、内容及时限,结合专业课程性质对学生的课程学分认定进行分类指导,并明确告知学生成绩初步处理意见;
2. 出国(境)期间,所在教学院教务秘书代为学生办理课程缓考手续,并录入系统;
3. 出国(境)项目结束后,学生于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出国(境)学生课程成绩认 定及学分转换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国际教育学院签字、盖章),教学院审核、签章;
4. 学生所在学院持审定后的成绩认定表到教学部教学运行中心录入成绩进系统。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