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问 责 任 制
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指在教务处范围内第一个接受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的工作人员)负责制。只要对方求问,不管是否与本职工作有关都要耐心解释,不能解释的要帮助联系、说明理由。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且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事情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有关领导或其他单位办理的,要负责引领。对重要首问事项应登记在册,以备查。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