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全体教师:
为确保开学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请各教学院、相关部门及全体教师做好开学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常规教学准备工作
1.本学期课程补缓考安排在2月28日-3月10日进行,请各教学院做好组考工作,务必通知到学生按时参考。
2.请教学院认真审定教学课表,及时通知教师、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并下载。
3.请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会同后勤保障服务部认真做好教学场所及相关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巡检工作,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教学顺利开展。
4.请师科公司做好教材发放;教学院督促学生准备好教材,确保学生上课均有教材。
5.请任课教师科学、合理制定课程教学计划,教学院要做好审核和中期检查工作。
6.请任课教师上课时备齐相关的教学文件:教学工作计划、教材、教案、记分册、相关教具等。
7.请教学院严格审核调停课申请,按照《乐山师范学院调、停(补)课管理规定(修订)》(教务[2017]123号)要求,课程教学第一周原则上不能调、停课。
8.请教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生实习相关工作,及时统计报送实习到岗情况,强化实习带队、实习过程监督指导等环节,确保实习质量。
9.请教学院认真做好实验教学管理平台实验教学排课工作,务必在3月15日前完成,确保实验项目信息准确并按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排课计划开展实验项目。
10.请教学院按照学校毕业论文工作通知进度,按时开展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材料规范。
11.做好2024年春季实践周安排工作,及时制定好实践教学周工作计划、实践教学周活动计划安排表。
12. 请教学院在学生顶岗支教出发前再次给支教学生强调安全问题,同时做好支教学生的学习、考试实施方案,保证学生在完成支教任务的同时,顺利完成学业。
二、教学检查、巡视工作
1.相关部门和教学院要认真制定并落实好教学检查、听课安排等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教学院根据审核评估教学材料第一轮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督查整改进度和结果。
3.开学后,相关部门、教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应经常性地开展教学检查,深入课堂认真听课,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