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4号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改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教改成果的推广应用,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包括2018年以来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项目申报时预设的各项教学改革举措是否如期实施、计划解决的问题是否如期解决、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2.建设成果和应用推广情况:项目的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是否对推动我校相关领域教学改革和实践具有促进作用,是否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3.项目特色:项目在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及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是否具有较高水平和自身特色。
三、验收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项目结题验收严格执行教改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原则上重点项目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或一般期刊不少于2篇,或在正式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在省级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累计不少于1次;一般项目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提交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报告、改革方案等1份,或在正式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在校级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不少于1次。
四、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2.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并将验收结论报教学部备案;重点项目由所在单位初评后报教学部, 教学部组织专家评审。
3.教学部汇总验收结论,报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 2024年3月11日下午下班之前,将结题材料:《结题申请表》、《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3)和重点项目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材料《结题申请表》(一式三份)、《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一式一份)、重点项目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学部教研科(弘毅楼304a)。
六、其他说明
1.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务必提交延期结题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报教学部备案。
2.因机构改革,人员所属单位有变动,请各学院仔细筛查本学院应结题项目并督促负责人按时结题。立项五年内不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研教改项目,并纳入教学院当年绩效考核负面清单。
3.已交结题材料和已申请省级结题的项目不再提交任何材料。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2276181
电子邮箱:10409409@qq.com
办公地点:弘毅楼304a
附件:1.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应结题名单
2.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3.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
教学部
2024年1月9日